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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工作职能
一、党务工作职能
1、设立组、宣、监等党务工作组织,在市委的领导下行使职能。
2、辖区内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职工、退伍军人和流动人口党员组织关系归属辖区党委,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行政管理职能
(一)土地、城建、规划职能
1、城市的整体规划、建设,由土地、城建、规划等部门提出总体方案,办事处协助实施。
2、城区平房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由办事处审核并申报。
3、行使辖区土地审批权。
(二)劳动保障职能
1、办理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
2、协助社保部门办理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方面的相关手续。
(三)工商管理职能
辖区内新开办的各种性质工商企业,办事处初审后,方可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执照。
(四)治安管理职能
辖区内人员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人员须经居委会出具证明,方可在派出所办理相关户籍手续。
三、社区服务职能
(一)民政工作职能
1、区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申报、复查和保障金的发放工作。
2、区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特困户的申报,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优抚救济和军烈属抚恤等工作。
3、对火灾、水灾等突发灾情由民政部门负责救济,区办事处负责救灾款物领取和发放。
(二)医疗卫生防疫工作职能
1、对现有的社区医疗服务网点进行清理整顿,取缔不合格的社区医疗门诊,区办事处行使新建社区医疗门诊的初审权。
2、辖区的各项卫生防疫工作由区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在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由防疫站付给相应的防疫器械和相关费用。
3、区办事处为辖区的社区低保户、特困户核发就医优惠卡,辖区审核后的社区医疗门诊,要对他们提供免费或减费的医疗优惠服务。
4、区办事处行使二胎准生证的初审权。
5、负责对辖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行使执罚权,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计生用品的发放。
(三)文化、教育、体育工作职能
1、区办事处有权对文化娱乐场所实施审查监督,对不合格的,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
2、体育主管部门通过上级下拨的运动和健身器材等物资由区办事处下发到相应小区。
3、辖区幼儿园、学前班必须由区办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并监督管理。
(四)群团组织工作职能
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
四、财政工作职能
辖区内的个体税收和零散税收由辖区办事处负责收缴,按比例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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