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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代码证书办理须知
一、审批事项名称 :
办理代码证书(含IC卡、CA代码证电子副本)
二、审批依据:
依据《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码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三、申请审批事项需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单位(申请、延期、变更):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副本的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外企还需批准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2、本单位公章;
3、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6、
IC卡(未申领过的单位除外);
7、税务部门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8、法人为外籍人,需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事业单位(申请、延期、变更):
1、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介绍信;
3、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6、
IC卡;
(注:名称变更需变更名称的文件)
(三)、社会团体(申请、延期、变更):
1、本单位社团登记证副本及副本的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介绍信;
3、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6、IC卡;
(四)、机关(申请、延期、变更)
1、“三定”方案或人员编制批文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介绍信;
3、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6、
IC卡;
(五)、工会(申请、延期、变更)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及副本的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介绍信;
3、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6、
IC卡;
(六)、民办非企业(申请、延期、变更)
1、民政部批准证书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介绍信;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5、IC卡;
四、审批程序:
申请——审核——审批——交费——录入——制证(IC卡)。
五、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代码证书每套108元、IC卡40元、CA电子证书230元。
七、联系电话:0455-7972030
八、投诉电话:0455-79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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