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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须知
一、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二、审批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申请审批事项需提供的材料
1、《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可研性研究报告》、《安全专篇》;
3、初步设计文件和报批图纸、工艺设备布置图;
4、消防部门出具的设计审核、验收意见书;
5、环保评价报告及环保批复文件;
6、企业概况及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土地使用证及规划部门出具的一书二证;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项报告;
9、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证书;
10、施工、安装企业资质、隐蔽工程记录;
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题报告》;
12、防雷、防静电、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四、审批程序
接受申请——选址——初步设计审查——全设施竣工验收。
五、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七、联系电话:0455-7972009
八、投诉电话:0455-79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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