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负责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统筹协调全市经济政策实施,调节经济运行,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价格认定和价格监测,组织制定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贯彻落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及措施。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上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安排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承担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和绥化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贯彻落实上级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组织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
(十二)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上级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管理。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四)统筹管理全市重大项目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和绥化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起草粮食流通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涉粮规章草案。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购销、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流通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拟订全市粮食储备计划,监管地方粮食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食的行政管理。参与拟订粮食进出口计划。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拟订全市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鼓励扶持粮食加工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市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交流。
(十七)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督导国家和省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实施。负责市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检查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省委托的军队用粮供给管理。承担国家、省、绥化市和肇东市指令性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的供给管理。
(十九)负责人防安全范围内施工作业审批;城市防空地下室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项目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二十)负责交通战备综合协调工作。
(二十一)管理市节能监测和价格认定中心。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负责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统筹协调全市经济政策实施,调节经济运行,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价格认定和价格监测,组织制定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贯彻落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及措施。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上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安排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承担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和绥化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贯彻落实上级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组织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
(十二)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上级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管理。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四)统筹管理全市重大项目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和绥化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起草粮食流通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涉粮规章草案。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购销、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流通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拟订全市粮食储备计划,监管地方粮食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食的行政管理。参与拟订粮食进出口计划。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拟订全市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鼓励扶持粮食加工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市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交流。
(十七)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督导国家和省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实施。负责市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检查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省委托的军队用粮供给管理。承担国家、省、绥化市和肇东市指令性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的供给管理。
(十九)负责人防安全范围内施工作业审批;城市防空地下室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项目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二十)负责交通战备综合协调工作。
(二十一)管理市节能监测和价格认定中心。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姓名:于明珠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455-5937666
姓名:吕洪海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粮食工作,主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
办公电话:0455-7900007
姓名:王海腾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新能源、经贸、安全生产、驻村帮扶工作、高技术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主管投资股、交通能源股、体改股。
办公电话:0455-7983868
姓名:邹京禹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固投、国民经济、产业项目、重大项目、财金、经济运行调节、评估督导(项目全过程督导)、公共交易、环资、外资、交通、节能监测、规划与法规工作,主管数据局、综合股、环资股、节能监测和价格认定中心(节能监测)。
办公电话:0455-7983868
姓名:付晓光
职务:副科级干部
责任分工: 负责农业经济、水库移民、区域经济工作,主管工业和农业股。
办公电话:0455-7784973
姓名:刘洪波
职务:四级主任科员
责任分工:负责社会事业、就业、价格管理、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主管社会事业股、商品价格与收费管理股、成本调查监审与价格监测股
办公电话:0455-7906310
姓名:戚海涛
职务:副科级干部、机关党委副书记、第一支部书记
责任分工:负责常务、党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第一支部各项党务工作,同时负责国动办、人防办及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工作,主管办公室工作、国动办及人防办工作。
办公电话:0455-5934999
姓名:罗少坤
职务:四级主任科员
责任分工:负责价格认定工作,主管节能监测和价格认定中心(价格认定)。
办公电话:0455-7784825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455-5937666
姓名:吕洪海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粮食工作,主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
办公电话:0455-7900007
姓名:王海腾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新能源、经贸、安全生产、驻村帮扶工作、高技术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主管投资股、交通能源股、体改股。
办公电话:0455-7983868
姓名:邹京禹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固投、国民经济、产业项目、重大项目、财金、经济运行调节、评估督导(项目全过程督导)、公共交易、环资、外资、交通、节能监测、规划与法规工作,主管数据局、综合股、环资股、节能监测和价格认定中心(节能监测)。
办公电话:0455-7983868
姓名:付晓光
职务:副科级干部
责任分工: 负责农业经济、水库移民、区域经济工作,主管工业和农业股。
办公电话:0455-7784973
姓名:刘洪波
职务:四级主任科员
责任分工:负责社会事业、就业、价格管理、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主管社会事业股、商品价格与收费管理股、成本调查监审与价格监测股
办公电话:0455-7906310
姓名:戚海涛
职务:副科级干部、机关党委副书记、第一支部书记
责任分工:负责常务、党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第一支部各项党务工作,同时负责国动办、人防办及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工作,主管办公室工作、国动办及人防办工作。
办公电话:0455-5934999
姓名:罗少坤
职务:四级主任科员
责任分工:负责价格认定工作,主管节能监测和价格认定中心(价格认定)。
办公电话:0455-7784825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刘永贺 联系电话:0455-7784280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机关文电、信息、人才发展、劳动工资、绩效管理及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综合股
负责人:徐健超 联系电话:0455-7793003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政策预研和预评估。监测研判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促进全市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落实全市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全市重大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市新型城镇化思路、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相关政策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编制市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牵头负责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及督查考核,研究提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健全全市重大项目遴选、储备制度。负责建设和管理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综合信息平台。
(三)工业和农业股
负责人:王岩 联系电话:0455-7784973
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工作。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组织落实国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政策。推进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牵头提出我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备选项目,负责纳入规划项目的管理和推进。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融入哈尔滨“一小时、两小时”经济圈建设。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负责跨市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重大事宜的组织和落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和对口合作工作。参与有关对外经济交往交流活动。
(四)投资股
负责人:张春颖 联系电话:0455-7976011
组织实施全市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制度,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监管职责。承担省发改委和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总上报和检查督导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全市粮食政策的拟订,提出重要商品市级储备计划建议,承担重要物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转报及管理。研究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与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管理。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按分工审核非上市企业(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申请。
(五)社会事业股
负责人:王也 联系电话:0455-7906310
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
(六)体改股
负责人:赵豆豆 联系电话:0455-7901199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谋划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综合协调全市创新创业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动落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重点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落实国家和省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全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市深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规则。
(七)环资股
负责人:武福绅 联系电话:0455-7983868
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谋划产业发展,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有关政策,做好服务央企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市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和布局建议。推进落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综合管理我市城市建设,构筑人防工事;拟订住房和工厂与人防工事的合理布局规划;建设人防通讯警报系统;组织专业队伍培训;在群众中进行广泛的“三防”知识教育;建立人防宣传阵地。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八)交通能源股
负责人:王焕峰 联系电话:0455-7784973
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协调、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全市油气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承担石油、天然气、炼油管理职责。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拟订火电和电网发展规划。承接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九)商品价格与收费管理股
负责人:王勇 联系电话:0455-7906310
负责拟订全市综合性价格政策和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订市管商品价格管理的政策、市政府规章草案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和调定价方案。组织拟订、调整市管商品价格。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含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相关政策解答和咨询。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各项农产品和重点行业重要商品及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工作,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服务。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为政府制定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提供依据。
(十)成本调查监审与价格监测股
负责人:赵炜琨 联系电话:0455-7906310
依法依规对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事项进行价格认定。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价格认定及复核业务。承担全市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
(十一)调控股
负责人:程凤平 联系电话:18846000003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监测、粮食收购资格事项审核认定、粮食质量、粮食流通统计和市场信息工作;实施粮食质量检验争议确认和粮食质量检验技术人员能力确认工作。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联系粮食行业相关社团组织。负责区域内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用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和管理。组织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加工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
(十二)仓储与科技股
负责人:李 冰 联系电话:13614508678
拟订全市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仓储、物流网点布局,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网点布局计划;负责粮食仓储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组织落实国家粮食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指导地方粮食仓储企业储存业务,指导农户搭建科学储粮设施、粮食产后减损;负责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实施粮食保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确认工作;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的科技创新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
(十三)执法督查股
负责人:吴景全 联系电话:13766939990
牵头组织实施综合性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粮食流通统计等综合性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组织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行政权力清单、流程、规范权利运行制度及“互联网+政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调查研究粮食流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指导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
(十四)规划与审计股
负责人:董成功 联系电话:13351309333
组织协调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区域内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有关项目的分解落实以及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负责协调粮食收储信贷资金和有关粮食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的落实;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人:戚海涛 联系电话:0455-5934999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 肇东市行政办公中心10楼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30
冬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联系方式
0455-778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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