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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村振兴局
  • 2023-08-03

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3-08-03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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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

(二)负责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三)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贫困对象识别和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出列的标准、程序和办法,负责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管理工作。

(五)拟定全市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方案,制订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全市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评估工作。

(六)拟定全市社会扶贫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市直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七)统筹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指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项目;负责组织协调金融、保险机构开展金融保险扶贫。

(八)负责指导老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老区发展规划和老区发展建设政策落实工作。

(九)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

(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贫困对象就业创业和劳动力转移政策。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扶贫宣传工作。

(十二)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使用计划,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十三)承办省、绥化市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李金珠: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电话:0455-7901819

陈宇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常务,协助李金珠同志抓项目工作。电话:0455-770381

王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业务工作。电话:0455-7916556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人 陈宇超 联系方式:0455-7703819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公文传递、督办及信印管理工作;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二)业务股。

负责人 王力 联系方式:0455-7916556

负责制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扶贫开发情况统计及扶贫系统信息动态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出列的标准、程序和办法;负责指导全市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老区脱贫攻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资金绩效评价和产业扶贫项目的汇总备案、监督检查、综合指导工作;负责新型农业主体创新扶贫试点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国家、省、绥化和肇东市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工作;负责脱贫攻坚荣誉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典型发掘、推广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产业扶贫工作,负责指导科技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金融保险扶贫等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市直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雨露计划”实施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社会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拟订全市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督查、检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和各项政策措施措施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对扶贫领域违法违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等工作。

办公地点

肇东市北外环路绿色食品监督检验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30   

冬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联系方式

电话:(0455)79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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