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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农村局
  • 2023-08-03

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8-03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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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都城地”目标定位,研究制定“三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工作。做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做好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五)构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七)落实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政策;搞好种畜禽管理和畜禽品种改良工作。 

(八)落实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工作。 

(九)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十)做好农业抗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完善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十一)承担市农业开发相关职责;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职责;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职责;承担农田整治项目相关职责;承担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实施农村人才战略,做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四)负责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十五)拟订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畜牧业产业结构、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 

(十六)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禽屠宰厂日常监督管理,打击私屠滥宰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涉农项目落实,加强对农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省、绥化和肇东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领导分工

丛译锋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455-7784331 

张 平  副局长  负责常务工作,协助局长抓人事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综合股、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

联系电话:0455-7784331 

马明哲  副局长  负责种植业综合管理股、科技教育股、种业和小品种生产管理股,协助局长分管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事务服务中心、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455-7784331 

董 宇  副局长    负责畜牧兽医股、社会事业促进股、渔业渔政股,协助局长分管水产总站、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屠宰服务中心、畜牧总站。 

联系电话:0455-7784331 

李丽娟 一级主任科员兼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项目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455-7981329 

内设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柏健淞 电话:15246698888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档案、安全、保密和联络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安全稳定等工作;牵头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财务人事股

负责人:孙文涛 电话:13654593567

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数据信息管理及审核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和处置核销,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编报部门决算及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局机关的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会同相关股室监督管理财政项目资金;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申请与结算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三)项目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张国斗 电话:18346077799

负责对局内各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程类、货物类、第三方服务类、补助类等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第三方对项目进行招标、验收、审计等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项目相关工作。

(四)综合股(挂农办秘书组牌子)

负责人:郭庆东 电话:18846420974

1、负责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综合性材料;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新闻宣传;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中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市委农办日常工作,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等。

(五)发展规划股

负责人:刘力平 电话:18849355164

负责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区域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局系统项目申报和指导;负责一产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

(六)乡村产业发展股

负责人:程春国 电话:18345702555

1、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执行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业农村产业创新发展和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协调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

2、负责指导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统筹组织农产品营销促销;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统计工作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3、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编制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农产品的统计、登记、申报工作;

4、负责县域经济分析、数据调度、对上联络沟通等工作。

(七)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李雪山 电话:13329400343

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工作,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监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和违规案件的整改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法律政策咨询、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农业农村信访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和普法宣传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人:王志刚 电话:15244700009

组织实施农畜(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畜(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农畜(渔)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组织开展农畜(渔)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农畜(渔)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并监督管理。

(九)种植业综合管理股

负责人:于晓东 电话:15636060506

1、落实种植业发展政策,制定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落实国家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制定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监测分析种植业发展形势,发布农情信息;做好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减灾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监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农药、肥料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2、负责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建议、规划、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机购机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农机农艺相结合的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农机安全管理;负责农机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农机方面的行政许可。

3、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拟订农田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提出农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方向和需求建议;组织耕地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指导耕地质量和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专家库管理和农田建设信息化工作。

(十)科技教育股负责人:华晓锋 电话:18845648400

负责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十)种业和小品种生产管理股

股长:甄东海 电话:13100954188

1、落实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作物种子(种苗)执法;组织抗灾救灾备荒的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种的行政许可审批;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2、负责制定中药材、蔬菜种植、蜂蚕等小品种生产发展规划,落实政策,指导全市中药材、蔬菜种植标准化生产、种苗繁育体系建设和种植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市中药材、蔬菜种植项目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全市中药材、蔬菜种植信息监测和形势分析。

(十二)畜牧兽医股

股长:高敏 电话:13936204348

1、负责拟订和落实畜牧业发展方针、政策,组织制定畜牧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种畜禽执法;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基地规模化和标准化建设、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指导全市畜牧行业的科技推广和全市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牧业生产信息监测、形势分析;抓好种畜禽和饲料管理;指导养殖企业和饲料企业安全生产。负责生鲜乳收购许可办理和生鲜乳车辆准运证明的办理工作。

2、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指导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依法对动物和动物产品防疫、检疫;负责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承担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兽医、兽药及畜禽屠宰工作。负责畜禽屠宰企业审批,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兽药生产企业和屠宰企业安全生产。

(十三)农村合作经济与渔业渔政管理股

负责人:齐月 电话:15045385111

1、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改革、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分析;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负责外向型农业综合指导和协调服务;承担涉外农产品国际贸易促进服务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农业涉外事务;负责涉外因公出国(境)组团及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外事接待和对外项目洽谈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全市标准化农产品出口基地项目统一报送工作。

2、提出渔业发展政策建议,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保护种质资源、渔业执法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业方面行政许可审批。

(十四)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负责人:杜志刚 电话:18845135377

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党组宣传、纪检、工青妇工作;负责涉农舆情研判及协调处理。

局机关设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农艺师、总畜牧师兽医师职位(股级)。

办公地点

肇东市十四道街建委13号楼原政法大厦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30   

冬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联系方式

0455-778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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