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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8-0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3-08-03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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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肇东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7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和肇东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和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拟定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
    (三)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定住房建设规划、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工作。
    (四)承担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中介、拆迁承办和房屋评估机构的行业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管理和发放;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拟定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论证、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建管交接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物业、城镇供热、燃气、供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市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服务工作。
    (六)承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拟定并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定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城乡建设分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全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八)承担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九)承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及建设科技等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减排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科技项目、建筑节能项目、减排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的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承担村镇建设工作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市集镇村庄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农房建设,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十一)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培训教育工作的责任。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十二)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姓名:陈春利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住建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455-7781111
    姓名:张学广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分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墙改、工程材料检测和建设科技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工作。
    办公电话:0455-7791111
    姓名:黄庆民
    职务: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
    责任分工:负责分管建工、村镇建设、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管理、常务、党群、扶贫和信访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工作。
    电话:0455-7791111
    姓名: 高文武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分工: 负责分管物业、供水、供热、供气,营商环境(公共服务专班)、数字经济(水、热、气)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工作。
    电话:0455-7784538
    姓名: 张志峰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分工:  负责分管市政、路灯、排水、园林等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数字经济(市政)、防汛排涝、自然灾害等工作;负责本战线安全工作。
    电话:0455-7790085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李春光 联系方式:0455-7948789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书档案管理、行政福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从业资格管理和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监察;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管理和汇编。负责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培训教育工作和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2、城市建设股
    负责人:于宏君 联系方式:0455-7784538
    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参与技术改造项目论证;组织编制技术引进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负责道路、桥梁、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的管理标准和规范。负责编报市政等方面的维护及专项费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计划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绿化宣传活动;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城市绿化活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游园广场、街路绿化和庭院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审批、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审批、古树名木的迁移核准。负责全市住宅小区的配套建设;负责城市建设大项目招商引资和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融资、招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村镇建设股
    负责人:程祖峰 联系方式:0455-7786138
    拟定全市村镇建设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抓好村镇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和指导村镇建设技术管理人员;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4、房地产监管和住房保障股
    负责人:卢一铭 联系方式:0455-7784538
    负责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房改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组织指导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拆迁、回迁房建设、回迁安置等工作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房屋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公有房屋改变用途、改建的审批;指导和管理全市住宅建设;负责房地产和住房保障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5、公用事业股
    负责人:王辉 联系方式:0455-7784538
    拟定城市物业、城市供热、燃气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供热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新建、改扩建供热工程的审批和工程验收,负责供热特许经营和供热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工作,负责供热服务规范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汽车加气站燃气企业资质审核,负责汽车加气站新建、改扩建燃气项目、燃气企业停业歇业的审批,负责燃气企业、安装维修资格和分销供应站的安全管理,负责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负责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组织物业管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建立或者共享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指导、监督城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建立物业服务诚信评价制度;负责城市物业、城市供热、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建筑工程管理股
    负责人:张静涛 联系方式:0455-7784538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负责发放建筑施工许可;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管;负责工程造价的监管;负责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负责施工图审查和勘查设计监督管理;负责监管工程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并抽查工程质量;开展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对全市在建工程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指导;负责对建筑施工项目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负责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备案注销、安装、拆除、使用登记;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做好建筑节能在实施中的具体服务工作,为企业的成果推广、技术引进和创新做好服务;服务好我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辅助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住宅建成后住房室内装饰的指导;负责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办公地点

果园街一号建设大厦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30   

冬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联系方式

0455 - 7948789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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