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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8-03

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3-08-03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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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肇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和肇东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绥化市和肇东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上级部门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提供事实和依据。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 

(四)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承担反价格垄断执法和反垄断相关职责。配合上级部门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价格监督检查职责,查处价格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检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协助配合省、绥化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开展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负责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和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对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监管。监督管理商品开展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及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开展全市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运用和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工作。负责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严格执行上级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辖区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围绕“放管服”改革,搭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促进市场监管职能大转变,政务数据大整合,行政效能大提升。创新市场监管服务模式,实现信息公开共享。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和省内,提高我市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领导分工

刘长清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机关党委、人教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监察室、财务审计股。

联系电话:0455-7999001

吕洪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果园街办公区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工作。分管药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昌五分局、洪河分局、正阳路分局、振兴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55-7979665

杨英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营商环境建设、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基层教育、档案工作。分管营商环境办公室、档案中心、东发分局、华富路分局、消防路分局、民生分局。协助局长刘长清同志抓价格监督检查、人事工作。

联系电话:0455-7999003

乔福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法律法规、食安办日常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股、法规股、尚家分局、铁东分局、团结分局、四站分局。

联系电话:0455-7979661

冯雷 党组成员、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455-7999009

姜福忱 党组成员,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广告、商品市场流通监督管理、阳光农贸市场和鸿泰商贸城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反不正当竞争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商品市场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明路分局、太平分局、五里明分局、阳光农贸市场分局、消费者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5-7999006

王兴 党组成员,负责常务、特种设备安全、调研、督办、信访、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工作。分管办公室、调研室、信息中心、督办室、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举报中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特种设备检验所、扫黑除恶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黎明分局、五站分局、朝阳路分局、西园路分局。协助局长刘长清同志抓财务审计股、监察室工作。

联系电话:0455-7999007

秦敏 党组成员,负责行政审批、信用监督管理、质量计量标准化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标准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质量综合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南直路分局、开发区分局。协助王兴同志抓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15776733111

杨中伟 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党务、老干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分管工会、妇联、共青团。协助党组书记刘长清同志抓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100914999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 李万波 电话:0455-799900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收发、会议承办、机关内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提案议案办理、文书档案管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和舆情监测等工作。承担局行政印章管理使用工作。承担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值班值宿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房产维修管理。负责机关车队人员管理和车辆使用、维护、安全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严格遵守《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搞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业务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加快政务数据整合。承担组织开展监管技术装备、设施的技术改造。及时运用国家、省和绥化市新技术、新成果为市场监管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创新市场监管服务模式,实现信息公开共享,负责局信息自动化管理和机关局域网建设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二)调研室

负责人:王沛坤 电话:15776745789

承担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的调研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

(三)法规股

负责人:王永昶 电话:13704881223

承担草拟政府对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组织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工作。开展法治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工作。

(四)干部教育股

负责人:李双全 电话:15546446600

负责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和轮训。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相对人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工作。

(五)登记注册股

负责人:李旭东 电话:0455-7999016

负责权限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负责登记注册的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协助法院冻结公司股权公示工作。做好与有关部门行政许可方面的衔接工作。负责辖区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并协助做好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工作。

(六)信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林杉 电话:0455-7999272

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的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指导执法办案单位对行政违法信息公示。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和开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工作。

(七)反不正当竞争股

负责人: 张可欣 电话:0455-7999029

负责对不正当竞争及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公共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开展调查和检查。执行上级部门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调查。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工作。

(八)价格监督检查股

负责人:韩啸 电话:13684656762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工作。负责对价格垄断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受理上级业务部门委托认定调查的价格串通和低价倾销等价格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反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承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行为规范工作。开展商品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组织开展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经营性收费社会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工作。

(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陈喜贵 电话:0455-79999045

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库峰 电话:0455-7999033

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组织和开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合署)。

负责人:臧国庆 电话:0455-7999043

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

组织并开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负责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及分转工作。负责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和指派特殊重大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12315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及各类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十二)广告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宋志勇 电话:0455-7999032

组织实施各类广告的审查备案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主流媒介(电视、广播、报纸)的广告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广告的监督管理。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开展行业自律。负责公益广告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益广告工作。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开展广告抽查监测工作。负责广告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十三)质(计)量标准化综合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徐良 电话:18445114481

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市级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和开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调解计量纠纷;组织实施能源计量工作。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相关工作。规范和监督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组织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监督管理。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负责人:吴刚 电话:0455-7979635

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各领域、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承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十五)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王惠春 电话:0455-7979635

组织开展并指导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承担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十六)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高晓辉 电话:13206645256

拟订食品流通、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流通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拟订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十七)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曹俊峰 电话:13244561666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餐饮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及食品小经营核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餐饮环节诚信体系建设、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十八)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鞠志彬 电话:13845036675

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十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人:勾成文 电话:15303645666

负责对特种设备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安全与节能进行监督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推广特种设备安全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以及节能技术成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组织开展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做好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数据更新、清理及数据统计。推进特种设备智慧平台建设。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二十)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王晖 电话:18746189678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商标、专利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对商标、专利等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维权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商标代理、商标印制行为。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对各类商标侵权、假冒等行为进行查处。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运用、规范交易及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和监管的有关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再转化。配合省市局建立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贯彻实施国家专利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二十一)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商旭东 电话:13796730185

承担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上级部门的文件传达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分局开展业务。化妆品抽检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二十二)药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杜丽爽 电话:13845003877

负责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营、使用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疫苗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问题药品的召回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工作和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工作。负责上级部门的文件传达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分局开展业务。负责药品抽检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二十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姚明胜 电话:13504815234

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的文件传达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分局开展业务。负责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作。

(二十四)财务审计股

负责人:魏永宾 电话:0455-5996698

负责编制单位预决算,执行财务制度及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登记、财务收支工作。负责本系统票证管理。

(二十五)人事股

负责人:王晓丰 电话:0455-7999011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级调整、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局的日常考勤工作。负责年终考评工作。负责拟调整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六)监察室

负责人:黄勇 电话:0455-7999018

负责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监督干部勤政廉政情况,提高工作效能。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监督。承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直机关“十不准”办公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廉政文化宣传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人:杨中伟 电话:0455-7999006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办公地点

肇东市北外环路肇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30   

冬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联系方式

电话:(0455)797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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