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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东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06

肇东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6 来源: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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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肇东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省、绥化和肇东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以“从严从实、尽责履职”为基准,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公布肇东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在日常政府信息发布中,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便于公众知晓和获取的媒体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2022年,针对社会公众需求以及群众切身利益,肇东市公安局以公示公告的形式,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户口迁移、道路交通管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安窗口服务、外国人居留许可、专案举报渠道等信息,确保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取得较好的公开效果。

(二)提高申请公开办理质效。按照《条例》要求,在原有内容的基础上,2022年肇东市公安局继续完善了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指引、涉及社会公众权利义务、相关条文依据等方面内容,统一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三)规范公安政务信息管理。2022年肇东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公文制作发布审核制度,要求各单位在发文拟稿纸中做好属性审查,在公文发布之前就明确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免予公开类别,确保公文日常管理规范。

(四)发挥监督保障完善工作。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倾听群众呼声,组织向社会报告工作、警民恳谈会等警民互动活动。开展窗口服务评比,全局窗口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上年相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与公众的期待和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三是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解读还需进一步的形象化、通俗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国务院、省、绥化和肇东市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认真实施《条例》,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和需求,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全力做好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针对决策做好深度、精度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官方语言”转换成“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工作的亲和力、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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