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孙志刚、胡桂英
发布机构:肇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发布时间:2025-05-13 15:05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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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胡桂英因保管不善,将QZ200604035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志刚、胡桂英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