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郑泽璠
发布机构:肇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发布时间:2025-06-27 16:06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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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2025年06月06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异议书页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登记权利信息
继承人: 郑泽璠
被继承人: 郑传健
不动产坐落: 黑龙江省地质勘察院四号楼
不动产证号: 055743
不动产面积: 57㎡
用途: 成套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肇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5-7784969
公告单位:肇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