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问题整改公示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5-06-06 10:06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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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2021年以来,由于项目建设缺乏科学规划,部分污水处理厂长期“吃不饱”甚至停用,运行管理普遍不规范。安达市升平镇、昌德镇、畜牧场,望奎县卫星镇、火箭镇、通江镇、海丰镇、恭六乡、东升乡,北林区永安镇、太平川镇、宝山镇、四方台镇、双河镇、秦家镇、东津镇、西长发镇,兰西县平山镇、红光镇、榆林镇、临江镇、长岗乡,海伦市红光农场,明水县永兴镇,肇东市昌五镇等7个县(市、区)2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存在出水超标和溢流直排问题,部分生活污水不能有效处理。
二、整改目标:
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维修改造后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杜绝水质超标和溢流直排问题。
三、整改措施:
1、积极与设备厂家联系,由原污水处理设备厂家给予提供维修方案和具体的维修设备参数,为此次维修提供技术保障。
2、积极与龙江水务有限公司沟通协调,联系有资质和经验的第三方,于2024年9月开始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维修设计并实施维修改造。
3、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坚持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昌五镇政府派专人全程负责设备和管网的维修与改造,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2024年9月初启动施工,完成管网和塌陷漏点、污水处理前置过滤设备、mbr 膜维修和清洗,2024年11月末完成闸门井修建。
5.昌五污水处理厂计划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指导运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流程,做好相关监测与登记,确保稳定运营和安全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与设备厂家联系,原污水处理设备厂家针对昌五镇污水处理厂机器处理水质不达标内容给予提供维修方案和具体的维修设备参数,于2024年12月26日维修完成。
2.2024年9月开始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设计并实施维修改造,处理厂内管网更新75米,MBR膜系统配套设备3套清洗完毕,隔油池一座,更换设备连接PE管线100米;更换混凝土主管线,砌筑检查井9座;更换集水井至调节池200mm碳钢管路55米,更换调节池至室内设备间PE管路43米;更换值班室至混凝土排水管波纹管线22米;处理厂塌陷处机械碎石220立方米,破碎清运混凝土垃圾45车;回填管线细沙90立方米,土层找平细沙140立方米,修复水泥板破碎面积1200平方米;管网和塌陷漏点维修已经完成,污水处理前置过滤设备已经安装完成,闸门井已修建完成,整体维修改造工程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2025年因MBR膜老化无法使用需进行更换,于2025年5月5日更换完成。
3.现已制定《污水处理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昌五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设备和管网的维修与改造,保证工程按时完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肇东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7966009
八、受理地址:肇东市北环路绥化市肇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肇东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肇东市委员会 肇东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