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问题整改公示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5-12-15 16:12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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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肇东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绥化市境内主要江河38条,流域面积2.8万平方公里,流域污染成因复杂,部分国考断面水质长期超标,水环境污染治理推进缓慢,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水生态保护成效不高,水质排名长期处于全国后30位。
二、整改目标:
肇东市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统筹推进金山村国考断面专项治理行动,紧盯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涉水企业,严厉查处水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规模化养殖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通过精准排查并整改各类排污隐患,有效避免了畜禽粪污随意堆放、规范了重点涉水单位排污行为、保障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了水污染物的排放,进一步筑牢了区域水环境安全防线,进而保障2025年1-12月金山国控断面水质通过国家考核。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肇东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7966009
八、受理地址:肇东市北环路绥化市肇东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肇东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肇东市委员会 肇东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