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问题整改公示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6-04-29 09:04 |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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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水务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2024年4月省河长办暗访发现,松花江肇东段存在6处非法围堤,5月份省河长办对督办问题进行暗访,发现问题不仅未整改,反而又增加1处新的违法点位。
二、整改目标
清除复筑围堤,恢复原貌。
三、整改措施
1.强化专班推进。肇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推进问题整改。
2.推动现场整改。由肇东市水务局牵头召开现场办公会, 指导各相关乡镇开展整改工作,针对暗访发现松花江肇东段存在6处非法围堤,集中组织人员力量和大型机械设备迅速对私设围堤进行清理。
3.强化执法联动。成立了由肇东市河长办、水务、公安局食药环、林草、自然资源、环保以及沿江4个乡镇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松花江沿线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 整改。加强对河湖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 严厉打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肇东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松花江流域全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小组,由主管副市长牵头,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草局、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东发办事处、涝洲镇、四站镇、西八里镇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推动现场整改。由肇东市水务局牵头召开现场办公会,指导各相关乡镇开展整改工作,针对暗访发现,松花江肇东段存在6处非法围堤,集中组织人员力量和大型机械设备迅速对私设围堤进行清理。
(三)开展河湖长制履职业务培训
强化执法联动。成立了由肇东市河长办、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局食药环、林草、自然资源、环保以及沿江4个乡镇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松花江沿线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加强对河湖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肇东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7709190
八、受理地址:肇东市南直路二道街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肇东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肇东市委员会 肇东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