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肇东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肇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情况:
(1)机构职能;
(2)机构领导职务及分工;
(3)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设置。
2.法规文件:
(1)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3.规划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4.工作动态:
(1)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2)重要工作进展、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3)依法依规需要进行的通知、公告、公示等。
5.涉企信息:
(1)涉企政策性文件;
(2)省、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3)相关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6.财经信息:
(1)按国家及省、市规定应公开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2)本部门财政年度预算及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按照市政府要求,部分信息在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地址为肇东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hljzhaodong.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社会活动等特殊需要,可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提出
向本机关书面或在线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填写《肇东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肇东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
(二)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渠道申请。通过信函和传真提出申请的,须在信封或传真件比较明显的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在线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肇东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hljzhaodong.gov.cn/),点击“依申请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网上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消息等提出的申请,但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受理流程
1.审查。本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办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四、工作机构
肇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肇东市党政办公中心10楼1025室
邮政编码:151100
联 系 人:高波
联系电话:0455-7784280
受理时间:夏令时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的上午 8:30-11:30,下午2:00-5:30;冬令时夏令时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的上午 8:30-11:3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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