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21]-1266)文件要求,我市于2021年10月启动了肇东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2025年4月16日,肇东市自然资源局将规划编制成果呈报肇东市人民政府批准,肇东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18日批复了《肇东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肇政函[2025]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自然资源部颁布的《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TD/T1101-2024)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将《肇东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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