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有——普法教育的积极倡导者
文章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23-11-14

徐景有同志自担任肇东市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和关工委主任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忠实牢记使命责任,把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作为师生法治教育的经常性工作任务,收到了积极的成效,2O23年11月被省关工委授予“全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他十分注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校师生知法、遵法、守法意识普遍提高,和谐文明平安校园基本构建。一是坚持强化自身法律意识,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调研活动,自身法治素养明显提高。二是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并担任主要领导,明确依法治校职责。聘任肇东市检察院检察长、肇东市西城派出所所长为学校法治副校长。三是扎实开展“与法同行,安全成长”系列教育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种宣传日、宣传周、民族民间传统节日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班团会,举办法律宣传咨询,印制分发宣传资料,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培养全体学生对法律的信仰与敬畏,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四是坚持普治并举,不断推进学校依法治理,把“法律进校园”作为拓宽德育工作的主要渠道,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尊重和保护,学校依法治校成效显著,三年内无校园恶性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和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学生素质得到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