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志伟同志自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积极配合市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成绩优异。先后被评为肇东市检察院先进个人、肇东市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肇东市劳动模范、肇东市十佳青年卫士、绥化市检察系统模范办案能手、黑龙江省检察院查办南山集团非法集资案给予三等功。2023年11月,被省关工委授予“全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政治领悟力比较强。他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好“两个维护”,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教育。积极进行组织沟通,配合院领导在乡村、街道社区和城乡中小学广泛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宣传周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0余次,并在实验小学设立了全市首家法治教育基地,开设了家庭教育指导站。在开学季到校园,为新生送上法治第一课,以讲说法、以剧演法、以案释法,效果显著。
3、勇于开拓创新,依托“一站式”取证办案机制,成功指控性侵未成年人犯罪34人,依法对3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帮助12名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与市教体局、市团委及学校等相关部门衔接,联合开展帮教工作。开展校园周边及社会培训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摸排线索80余条。帮助5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走上正轨。联合市教体局、市民政局等对全市未成年人实施教育监管,实现了保护和维权工作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