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志
2018年2月15日
省和绥化市对今年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刚刚到任的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赴望奎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指出我省还存在档案内业不全、人口识别不准、“十一种人”清查不彻底、包扶责任人不落实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乡镇重视程度不够等共性问题。近期他对全力抓好抓实脱贫攻坚工作,连续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把从严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推倒重来、从零做起”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绥化市委曲敏书记也在推进会议上要求必须做到思想认识、传达学习、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核查问责“五个到位”。
结合省和绥化市的要求,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识问题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是极为严肃、极其重大的政治任务。要深刻认清我省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将其作为“一号工程”牢牢抓在手上,坚决防止“数字脱贫”“ 被脱贫”现象,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现在在脱贫工作中还存在以下误区:
1、从市级层面看,认为肇东不是贫困县,脱贫攻坚与我们关系不大,感到脱贫攻坚压力不大,不以为然,思想上缺乏紧迫性。要消除“脱贫容易论”,脱贫不是简单数字,做到“两不愁、三保障”并不容易,一定不能盲目乐观,必须增强紧迫感。
2、从乡镇层面看,认为脱贫不是中心工作,对脱贫攻坚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扶贫开发当作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扶贫工作仍然满足于常规部署和一般抓法,只是到村上走一走,到户上看一看,时间紧为了赶进度,质量服从于时间和工作安排。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显现,很多环节都有短板、都有漏洞,如果不及时查摆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问题将越堆越多、越拖越大,后果不堪设想。
3、从村级层面看,村干部过多强调外部助力,对自身造血功能不够重视,认为市里派了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就与己无关了。嘴上天天说“没钱怎么干、没项目干什么”,主观上缺乏能动性,行动上缺乏自觉性,造成识别不准,入户率低、退出准确率低、群众满意率低;一些贫困户依赖性较大,“等、靠、要”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凡事依赖政府,等待给钱给物,自身缺乏脱贫志向和吃苦精神。
所以,我们的思想认识必须再提高,对精准脱贫的最终结果决不能简单地理解成“一条线”的问题,不能有“只要跨过去就万事大吉,只要通过上级考核就万事大吉,只要通过第三方评估就万事大吉”的模糊认识。脱贫线只是一条参考线,不能满足于简单过关,还要争取脱贫之后不返贫、能致富、奔小康。
二、方法问题
千种方法万种方法,最终都要求细而又细、实而又实、严而又严。因此,在这个时候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就是针对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暴露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推倒重来、从零开始”的态度和精神,抢时间、动真格、要进度、保实效,全力全面抓整改,全程全员抓提升,把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下基层、驻农家、解民忧”“ 精准脱贫” “回头看、从头抓”主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真帮实扶,立标打样;把中央、省委和绥化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和最新要求坚决落到实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真正打一场脱贫攻坚的翻身仗。
1、要精准识别。按年人均纯收入在3146元以下, 没有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启识别程序,反复入户,做到应纳尽纳,一个不落,确保识别准确率达到100%。在重新识别过程中,要区分情况、区别对待,把建档立卡识别时存在的有房、有车、有工资、有经营活动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口坚决清除出去,确保一个不留(收入超过3146元,但因病等原因,我们要自己掌握,拿到全市统一研究);把符合条件而未被纳入进来的全部纳入进来,确保一个不落,决不能出现因重新识别不精准而引起上访等“硬伤”问题。
2、要精准退出。我们在识别、退出上自查自纠的时间很短,整改机会只有一次,5月末绥化市交叉检查,6月初就是全省交叉检查,而且要求识别与退出要同步进行。如再出问题,首先要追责的就是地方党政一把手。因此,在5月底前这段时间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聚焦精准,把工作重点放在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和群众对帮扶工作满意度这“两率一度”的整改提升上,放在医疗、住房保障、基础设施、产业扶贫等短板问题的整改提升上,放在内业管理、数据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存在问题的整改提升上,放在工作责任不靠实、干部作风不务实等问题的整改提升上。在整改过程中,标准必须严格,程序必须到步,力量必须保证,用百分之百的精力,保证百分之百的精准,确保按标准、按时限整改到位,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尾巴,根除后患。
3、要确定产业。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扶贫产业项目大调查、大落实,全面了解贫困户收入状况、致贫原因,按照因村施策、困户施法的要求,逐户落实脱贫项目,逐户调整种植计划,逐户落实生产资金,逐户落实包扶措施,逐户落实增收计划,逐户落实包扶责任人,切实做到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有一项增收产业项目。
三、领导问题
1、要明晰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发挥主体责任,无论是贫困村还是非贫困村,无论是已经退出的贫困户还是没出退出的贫困户,都要统一标准,一视同仁。尤其对基础性工作要推倒重来,重新规范。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按市里方案统一要求,立即到位,迅速开展工作。不论市里派驻的定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干部落到哪个乡、哪个村,乡、村的主体责任决不能改变,要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决不能出现因有驻村工作队、有各级帮扶干部就弃之不管、懈怠责任的问题;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履职尽责,包扶干部每周都要和贫困户见面。特别是第一书记,要切实发挥好驻村扶贫的“领头羊”作用。
2、要落实政策。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高中教育学杂费全免政策和高职教育生活补贴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参加大病保险全覆盖,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门财政补贴政策,提高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对贫困人口新农合门诊统筹进行全额补偿,新农合慢性病全额补偿。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建立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绿色通道。逐户筛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兜底,实现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结合”。同时也要向贫困户讲明白,政策兜底是必须的,但不是唯一的,最终还要靠开发式扶贫。
3、要严格奖惩。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对各乡镇、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包扶单位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重点考核精准识别、精准责任、精准施策、精准退出等项内容。对包扶突出的单位进行阶段性表彰,对包扶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严格问责。特别是对假公济私、偏亲向友的要严肃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