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对《肇东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肇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10 16:09 分享到

问:什么是农村集体“三资”

答:农村集体“三资”即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及资源,资金:主要指村集体持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以及村集体日常运营中收入和支出,收入包含经营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包含管理费用、经营支出、公益支出以及其他支出。资产:主要指村集体所有的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如建筑物、生产设施、水利设施、文体设施及牲畜、林木等;资源:主要指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深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组建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问: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部门有哪些

答: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市农业农经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监管部门,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对村集体的审计工作,坚决杜绝村集体在“三资”管理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问:村集体支出资金履行什么程序?

答:村级支出包括年初编制财务(收支)预算的支出、每月月末编制下月支出预算。临时性支出临时编制。村集体经济组织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下支出,由理事长决定;2000元-5000元(不含5000元)支出由理事会决定,报乡镇(办事处)政府审核批准;5000元(含)以上支出理事会(监事会列席)制定实施方案,报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同意,提交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实施方案报乡镇(办事处)政府审核批准,向全体成员公开,公开无异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村集体服务类的支出通过村务卡结算,非服务类的支出通过基本户银行转账结算,项目采购、工程招标等,通过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

问: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制凭证,零散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制凭证仅包括村集体用工工票、村集体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村集体零散支出票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制凭证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注明款项的用途和未能取得外来凭证的原因,执行联审联批制度执行,方为合规有效。村集体零散支出票据:一是办公用品支出:仅限本村内购买的办公用品,单笔金额应控制在100元(含100元)以下,年度总额应控制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下。二是日常支出:仅限本村内购买的日常用品,单笔金额应控制在50元(含50元)以下,年度总额应控制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

问:村集体资源发包的年限如何规定?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发包期最长不得超过法定承包期和本届理事会剩余任期。林地发包期限为一个采伐期,最长不得超过30年。草地发包期限不得超过50年。水面发包期限不得超过10年。“四荒”发包期限不得超过50年。

问:村集体固定资产如何报废,履行什么程序?

答:村集体资产报废、盘亏、损失等,理事会(监事会列席)制定处置方案,报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同意,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办事处)政府审核批准,依法落实责任。报农业农村局备案,进行账务处理核销报废相关资产,理事会、监事会签字盖章后公示,存档相关资料。

问:什么是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答: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在“政府主导、市场运营、服务三农”的前提下,是全省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专业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主要从事农村集体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各类交易。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全市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了“公开、公正、公平”交易服务平台,具有信息发布、挂牌交易、交易结算、交易鉴证等服务功能。通过在平台上推介,阳光下交易,能够有效解决在农村交易过程中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偏亲向友等违规行为,促进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真正做到还村干部一个清白,还百姓一个明白。

规范性文件:肇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东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肇东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肇东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视频解读:关于《肇东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